(芦骨29日讯)学院生在法庭承认强奸未成年女友后,被勒令两年内完成240小时的社区服务。
被告是年仅19岁的罗纳尔多西洛春迪,他是于今早在芙蓉地庭被控于今年5月15日约下午3时,在波德申一间酒店房间内强奸一名13岁的未成年女孩。
法官苏丽指示被告必须在两年内完成以上判决,被告是触犯刑事法典第376(1)条文,可判处不超过20年监禁及鞭笞。
法官说,在考虑了辩方的减刑请求、审查了法庭上的证据以及福利部的社会报告后,法庭认为在本案中判处监禁和鞭笞是不合适的,因此命令被告缴交5000令吉的抵押金和提供一名担保人,以确保被告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社区服务。
法官也说,如果被告未能完成刑罚,他可能会被带回法庭面临同样的指控,除此之外,被告也需在每月的第一天到最靠近的警察局报到,并参加福利部安排的辅导。
较早时,被告代表律师卡蒂凯扬请求法院实施社区服务,因为被告除了是一名年轻罪犯之外,被告也对自己所犯下的罪行感到悔恨,并承诺永远不会再犯同一错误,除此之外,受害者是被告的女朋友,被告没有强迫她或对她造成任何伤害。
卡蒂凯扬说,被告目前在国内一所学院就读,并发誓将重新做人,被告应有机会继续其学业,以获得更美好的未来。
另一方面,副检察司努鲁则请求法庭判处与罪行相等的刑罚。
文章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