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八打灵再也26日讯 )一名印刷公司经理因保管和使用无证印刷机,今日被控上推事庭后,承认犯下2项控罪,最终被判罚款7600令吉。
现年47岁的被告许宝隆(译音)今日在推事法拉阿祖拉面前认罪后,被判处罚款7600令吉;推事谕令被告,若无法缴付罚款,则需以监禁6个月取代。
根据2项控状内容,被告是于6月7日早上11时50分,在雪州史里肯邦安武吉沙登工业花园的一家印刷公司,保管和使用未经内政部发出执照的印刷机。
因此,他被控触犯1984年印刷机与出版法令第3(4)条文,一旦罪成,将可被判监禁最高3年或罚款不超过2万令吉,或两者兼施。
此案主控官是来自内政部的莫哈末阿民阿兹哈,至于被告则没有委任代表律师出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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