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新加坡24日讯)30多岁妇女坠入骗局,银行和警方多次劝阻、冻结账户,都阻止不了。最终,妇女甚至签下免责声明,还借贷一大笔钱转账给“线上友人”,痛失33万元(109万5000令吉)。
这名妇女是在交友软件上认识一名男子,对对方深信不疑,尽管警方和银行职员多番劝诫,但她还是一意孤行,最后痛失积蓄后,才发现自己坠入骗局。
《新明日报》报导,华侨银行(OCBC)反诈骗单位调查员白俊华受访时说,事情始于今年4月16日。
“银行职员发现妇女打算将2万元(约6万6364令吉),转至一个国际银行账户,而双方此前并无任何转账。”
银行诈骗分析师发现事有蹊跷,于是立即联系妇女,以确认转账。妇女指转账是借贷给朋友的款项,并无任何问题,请求银行予以通过。
分析师发现妇女语气紧张,也无法证明转账的合理性,因此无法相信对方。
不过,妇女坚持称,转账是正常借贷。然而,分析师在通话中也发现,妇女曾想向两个不同账户进行5次转账,而五次转账的备注皆是一个电邮地址,并非名字或用途,进一步加深了分析师的疑虑。
随后,分析师联系白俊华,白俊华立即联系警方反诈中心的同事,才发现收款人已经被标记为可疑账户。由于案件与其他诈骗案的手法相似,白俊华立刻阻止转账并通报警方,同时劝诫妇女。
此外,反诈骗中心队长黄致全副警监说,警方介入后,妇女还是不为所动,坚信自己没受骗。
不久后,妇女为自己的一意孤行付出了代价。6月份时,妇女向警方报案,声称自己被诈骗,报告显示她的余额已不足600元(约1991令吉),其中一个户头仅剩17元(56令吉)。
新加坡内政部在11月向国会提呈防诈骗保障法案,允许警方在相信受害者会向诈骗团伙汇款时,向银行发出限制令,让受害者30天内不能进行交易,包括转账、取现和使用信用卡等。
黄致全说,诈骗案受害者往往对骗子深信不疑,无法做出理性判断,更不愿配合当局。
“法案不仅是对付诈骗者,同样也能防范深陷其中的受害者,阻止他们做出不理智的决定。”
另外,蔡厝港邻里警局的社区巡逻组副队长林思恩助理警监告诉记者,当局9月份成功阻止了一起假官员诈骗。
林思恩透露,银行发现一名七旬老妇要转账1万8000元(约59万727令吉)到另一个银行账户时,觉得事有蹊跷,便拒绝转账,并提醒对方。
老妇透露,有官员指她涉案,让她转账配合调查,自己便信以为真。警方随之介入调查,但始终联系不上老妇。
警方上门寻人,才发现老妇已出国,于是将情况告知家人。所幸经过家人劝说,老妇最终报警,避免蒙受1万8000元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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