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莎阿南15日讯)3年前因走私412.3克大麻而面控的航空系大学生,今日被高庭判处罪名不成立,获当庭释放。
高庭法官哈兹丽娜是基于控方无法提出有力证据证明被告有罪,而裁决R.阿比希拉吉(22岁)无罪释放。
法官指出,控方无法证明被告对有关毒品的保管及控制,加上控方证人的供词有出入而做出上述裁决。
阿比希拉吉被控在2021年11月15日晚上10时左右,在白沙罗达迈一个公寓单位走私412.3克大麻,结果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(1)(a)条文,一旦罪成可被判死刑或终身监禁;若无判死刑,则另加鞭刑最少12下。
此案主控官为莫哈末菲道斯副检察司,被告代表律师则是西华南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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